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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10:28 股吧网页版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存泰

2025 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存泰,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工程学士、美国夏威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马来西亚启顺造纸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来西亚合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来西亚主道咨讯私人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日立半导体(马)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马来西亚国际投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执行员、助理经理;马来西亚青年经济发展合作社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澄心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员;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执行员、高级经理、企业金融主管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度尼西亚联昌尼阿嘎证券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来西亚纳鲁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总监;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企业金融总监顾问;中国辽宁省营口市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
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4 次现场会议,审议通
过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年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共召开
39 次会议,对超出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的授信业务等进行特别授权。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 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
议,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评估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状况及内控有效性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
及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 年 8 月,本人前往公司大邑支行进行专题调研,
就支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并提出相关建
议。

2025 年 5 月,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时提供履职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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