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SIN CHO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新 昌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仅适用于公司重组)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0404)
副主席; 执行董事之辞任
及
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变更
副主席; 执行董事之辞任及不再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会成员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王国镇先生(「王先生」)因彼有意向其他事
务投入更多时间,故已辞去本公司副主席及执行董事,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
于王先生辞任后,彼自该日起不再担任执行委员会成员。
除辞职信中所述应付王先生董事袍金1,316,907港元外,王先生并无就其辞任向本公司提起任何申索。
除上述事项外,彼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概无有关彼辞任执行董事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公司借此对王先生于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继续暂停股份及债务证券买卖
本公司之股份及债务证券自 2017 年 4 月 3 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进
一步通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仅适用于公司重组)
马德民
Mathew Conner Clingerman
黎颕麟
共同临时清盘人
作为代理人行事无须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香港,2019 年 11 月 12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林卓延先生;蔡健鸿博士工程师(行政总裁)及 邬硕晋先生(首席风险官)以及非执行董事阎杰先生及陈磊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