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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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471 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石油”)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国石油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中国石油编制了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总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石油管理层的责 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注意到 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中国石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 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 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根据我们所执行的程序,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 中国石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中国石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 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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