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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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CoalLimited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 份代号:835)
取消本公司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4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 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二 零一八年三月八 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二 零 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二 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 日、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二 零一八年八月一 日、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二 零一八年九月十 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二 零 一八年十一月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及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之公告。
取消上市
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起暂停买 卖,原因为本公司并未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联交所分别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将本公司列入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除牌程序之第一、第 二及第三 阶 段。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除 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届满之前,本 公司已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 议。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联交所向本公司发出函件以告知本公司,上市委员会认为复牌建议并不可行,因 此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取消本公司之上市(「该 决定」)。联交所亦通知本公司,股 份上市之最后一天将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而股份之上市将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正起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下之除牌程序被取消。
可能对该决定进行覆核
根据上市规则 第2B章,本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上市(覆核 )委 员会进行覆核。覆 核要求须于收到该决定后七个营业日内提出。
倘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前未有提出任何覆核申请,则股份上市将由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正起被取消。本公司正在考虑该决定,并正在与其专业顾问就该决定进行讨论。本公司可能考虑就该决定提出覆核要求。董事仅此提醒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 者:(i)本 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覆核;及 (ii)(如进行覆核 )有 关覆核结果并不确定。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 告,以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 息。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 列词汇于本公告内使用时具有以下涵 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一家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其 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
主席
朱新疆
香港,二 零一九年六月九日
于本公 告 日 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朱新疆先生及张少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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