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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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莱 特 玻 璃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65)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发出通告,内容有关将按原定计划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举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特别决议案或普通决议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特别决议案1. 考虑及批准建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决议案2. 建议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特别决议案2.01. 建议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特别决议案2.02. 建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普通决议案2.03. 建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普通决议案2.04. 建议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普通决议案2.05. 建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普通决议案2.06. 建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普通决议案2.07. 建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
普通决议案2.08. 建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承董事会命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阮洪良
中国浙江省嘉兴市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於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魏叶忠先生及沈其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及吴幼娟女士。
附注:
1. 为确定股东出席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星期
四)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办
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应届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股份持有人须於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呈本公司的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中国注册办事处,地址
为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 9 9 9 号(就 A 股持有人而言),以办理登记手续。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星
期三()记录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单
独确定并公告有权出席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的记录日及其安排。
2. 有权出席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委任代表
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
人,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其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4.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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