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攀)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徐攀,女,1987 年生,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简称“报
告期”)。报告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亦是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
本人于 2011 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于 2019 年 9 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除公司外,本人自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 年 9 月至今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议案均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
酬委员会会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了 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1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
23 日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全部议案。
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3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
27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 全部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的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
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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