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4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 8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9 - 10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2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15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 P00482 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莱特集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莱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确认的截止性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7 所述,福莱特集团 2025 年度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璃的销售,玻璃销售金额为人
民币 14,890,917,295.82 元。玻璃销售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予以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于国内销售,福莱特集团按照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收入于客户签收时确认;对于出口销售,福莱特集团根据不同贸易方式下货物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福莱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且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不尽相同,导致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玻璃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6)第 P0048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一) 收入确认的截止性 - 续
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玻璃的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玻璃销售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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