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8:45:05 股吧网页版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健)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杜健,女,1978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简称“2025 年度任期”或“报告期”)。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

本人于 2005 年 12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除
公司外,本人自 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 2025 年 5 月至今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按时出席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议案均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1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和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1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
23 日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全部议案。

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3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
27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 全部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的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

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4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 本人同意本次会议
29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