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邵瑞庆述职报告
作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等监管指引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邵瑞庆,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
师 , 兼 任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号 : SH
601818/HK6818)独立董事、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420)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上海立信会计金
融学院教授,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
授,2004 年 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校长、教
授,200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上海海
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上
海海事大学财会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 年 8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系、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本人于 1982 年起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本科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本人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本人为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
依法合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率 100%。在会议过程中,本人对会议所议事项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为相关事项的科学高效决策以及
依法规范运作提供了帮助。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协助董事会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指导并监督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支持。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展开讨论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薪酬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风
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 次、投资战略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出席率 100%。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事前审核,并对涉及的所有重大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就上述会议对上述所有议案均表示了同意。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以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及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委员,定期召集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并以事前指导、事中抽查、事后检验的多元化工作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维护全体股东权益。2025 年内,本人听取并同意公司内审及外部会计师团队整体工作安排,要求公司内外部审计团队的审计工作结合好历次审计会关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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