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3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
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
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由于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
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
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其他一致行动人”)均为安通控股的
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受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资产”)持有的安通控股 0.79%的股份(即 3,333.3334 万股),
交易价格为 3.18 元/股,交易对价为 106,000,002.12 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与中国化
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化资管持有的安通
控股 1.96%的股份(即 8,290.8988 万股),交易价格为 3.20
元/股,交易对价为 265,308,761.60 元。中化资管、中外运集
运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本次协议转让为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的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与招商港
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
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招商港口持有的安通控股 0.92%的
股份(即 3,900 万股)、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持有的安通
控股 4.22%的股份(即 17,850 万股),交易价格为 3.20 元/
股,受让股份比例合计为 5.14%,交易对价合计为 696,000,000
元。由于招商港口与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且公
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资管
计划主要委托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
的董事长,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
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其他
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
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外运集运与东方资产的上述大宗交易已经完成。中外运集
运与中化资管的上述协议转让尚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除此之外,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上述协议转让以及中外
运集运与招商港口、资管计划的上述协议转让均尚待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
完成尚有不确定性。
作为整体交易的一部分,除上述交易外,中外运集运拟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司法拍卖等直
接或间接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60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7.20 亿元(含本数),
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3.20 元/股(含本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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