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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0:18:22 股吧网页版
招商轮船:招商轮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英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英波)

2025 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网络连线、视频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决策并依法发表独立意见,为招商轮船的风险控制、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起到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英波:男,北京大学法律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执业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和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
职于铁路运输高级法院。1987 年 5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职于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部。1993 年 6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中国外运下属合资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 6 月开始
从事律师工作,201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2023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其中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4 次,以书面方式召开 4 次,全年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均按时
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股东会次数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航运企业管理经验,围绕公司投资项目、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为公司把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实际运作中,本人对公司的各项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了推动作用。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审议议案 24 项。
会议全部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2025年3月 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19日 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15项议
案。

2025年4月 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
25日 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2025年8月 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
21日 度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

2025年10月 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

27日 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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