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0:19:02 股吧网页版
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追加确认2025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1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 2025 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加确认的 2025 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追加确认的 2025 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202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 2025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120.18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二、本次追加确认的 2025 年度单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因集装箱运输业务规模增加,且与大客户中国外运股份合作规模扩大,导致 2024 年底对 2025 年度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足。

序 关联公司 项目 年初预计交易总 实际发生额

号 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 超出预计数额的原


货物运费、

中国外运股份及 货代收入、 业务规模增加较快,
1 其下属公司 场地租费、 不超过 15 亿元 18.28 亿元 和大客户中国外运
港口使费和 股份加强合作。

靠泊费等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追加确认 2025 年度单项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超出股东会授权额度约 3.28 亿元人民币的单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加确认。

鉴于此项超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 12 个月内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追加确认此项超额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对
议案表示同意。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外运”)系2002年11月20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K0598),2019年1月18日,中国外运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外运是招商局集团物流业务的统一运营平台,是中国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和整合商,主营业务包括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三大板块。公司注
册在北京市朝阳区,法人是张翼。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外运总股本为7,294,216,875股,总资产为771.96亿元,净资产为420.41亿元;2024年中国外运实现营业收入1,056.21亿元,净利润41.80亿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中国外运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外运及其下属公司均为依法存续、经营正常的企业,履约能力较强,在以往交易中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坏账的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就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上述相关关联方进行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将在公平磋商的基础上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制定,采用现金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外运长航集团及下属公司及中国外运多年来均保持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中外运长航集团经国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