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并将其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管理
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更完善的 ESG 管理机制,为公司 ESG 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一条 公司 ESG 管理架构是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ESG 执行机构组成的三级管理架构。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决定公司 ESG 发
展方向、战略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
构,主要研究、分析和评估 ESG 等相关事项,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及 ESG
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
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四章 股东权益保护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五章 职工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