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
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
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以下合并简称“安永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安永所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分别就安永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 年,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行业惯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向董事会提名聘任安永华明(A 股)和安永香港(H 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5 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2 万元,其中一、三季度商定程序 60万元,中期审阅 150 万元,年度审计 296.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
34 万元,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 ESG 报告鉴证服务费用 11.5 万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及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A 股)和安永香港(H 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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