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 证券”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定期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证券独立董事,详细简
历请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人兼职情况如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会计系主任
麻志明 独立董事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人独立性情况: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 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的独立性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及 9 次董事会;前述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本人在表决过程中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
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议案表决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
事会次数 (项) (次) (次) (次)
次数
麻志明 9 47 9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
下:
姓 名 任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合规与风险管
麻志明
理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
期)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 案》,由于刘淳董事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度,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有关职责。2025 年,公司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 6 次、风险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 5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4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合规与风
战略发展 提名与薪 审计 独立董事
姓 名 险管理委
委员会 酬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员会
麻志明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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