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岳常,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浙江凡心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5 月至今,历任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副主任。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每
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
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 是否连
出席股
应参加董 续两次 投票表决
姓名 现场 通讯 委托 情况 东会的
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 出席 缺席 未亲自
次数
参加
郑岳常 5 5 0 0 0 否 对参加的董事 2
会所审议的议
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经营策略、定期报告、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结合新《公司法》等最新法规,就公司治理架构的优化、董监高职责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本人对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职责权限和机构运行等方面给出了意见。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对《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其他上市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批量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5项新制度。在上述制度的制定、修订过程中,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参与了讨论,并提供了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并对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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