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或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诸成刚先生、独立董事郑岳常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徐林波先生,由诸成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独立董事诸成刚先生为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2025 年 3 月 21 日
员会第五次会议 履职情况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29 日 1.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月 29 日 1.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提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以单一选聘方式组织开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工作,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选聘文件进行认真审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审评价。经审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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