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19:08:21 股吧网页版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参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因无法履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百兴、朱青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59,624,933.14元,合同资产1,490,395.13元,其他应收款2,346,145.77元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63,461,474.04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9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6-007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报
告。

十一、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9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十二、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90 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