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在两会制度的合规性方面,表现良好: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规范,议案审议充分,股东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董事会决策过程民主,沟通充分,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审计委员会履行职务积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都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规。公司两会制度在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决策效率以及保障股东权益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公司在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方面,给予本人提供全部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保障。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艳:女,46 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职于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职于北京盈科(上
海)律师事务所;2019 年 2 月至 2025 年 8 月作为合伙人任职于德恒上海律师事
务所;2025 年 9 月至今作为合伙人任职于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向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报酬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
事及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召集符合法定程序,
重要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提交审议的全部议案在授权范围,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对合理性和风险进行了审
慎判断,最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独立董 东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
议 次数
张艳 5 5 3 0 0 否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
表决。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公司在境外成立全资
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投资深远海大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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