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境内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际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统称“安永”)已按计划完成 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安永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续聘安永为公司 2025 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并于 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截至 2025 年末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源保障情况
安永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配备的审计团队核
心成员具备多年煤炭、煤化工、制造业等行业审计经验,其中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自 2000年起已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二、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安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安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能力
在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时,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的资质及能力,认为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继续聘任安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项目团队能够充分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风险,在重大风险评估和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能够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审慎、合理的意见,
并执行了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总体来看,审计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既定审计计划基本一致,未产生重大差异。
(三)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情况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安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的汇报。对于影响财务信息质量的重要会计估计及披露问题、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事项,安永均能及时、主动沟通解决。
(四)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并了解安永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有效性。安永能够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具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并得到有效运行,项目质量复核制度执行严格并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有效保障了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工作和结果的依赖程度。
安永独立审计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在实质性程序及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上保持独立的职业判断,未依赖公司内部审计结果,能够保证独立性和审慎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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