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 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毅智先生,自 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毅智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安永华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审计
费用与 2025 年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 1,030 万元(税前)。前述费用包含公司 2026
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的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华明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