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1
证券代码:834676 证券简称:万合胶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沈阳万合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确认部分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7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
为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0日。公司关联方王惠武、吴春
霞为此次贷款提供保证。
2、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惠武个人需要,公司于2017
年度内向王惠武拆借资金总计13,000,000.00元,根据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形成利息(2017年度)237,800.00元。截至2018年4月26日,
公司已收到王惠武还款本金及利息13,520,000.00元。
3、2017年,公司与王惠武实际控制的企业沈阳彤鹄峰商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彤鹄峰”)之间发生多笔资金拆借,主要为彤鹄峰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往来款拆入款项合计6,435,000.00元、往来款拆出款项合计6,435,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彤鹄峰往来款余额为0元。
4、2017年,公司与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董事王晓男之间发生多
笔资金往来,往来款拆出款项合计15,943,590.20元、往来款拆入款
项合计15,943,590.2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王晓男
往来款余额为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王惠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春霞女士为王惠武先生的配偶;关联方王晓男为公司董事、王惠武先生的妹妹;沈阳彤鹄峰商贸有限公司为王惠武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确认部分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王惠武、王晓男、赵广巍回避表决。该事项已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
王惠武 区平安街紫云二区11栋 - -
1单元602室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
吴春霞 区平安街紫云二区11栋 - -
1单元602室
王晓男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艳 - -
璐街33号
沈阳彤鹄峰商贸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 有限责任公司 范同怀
有限公司 5号14C22
(二)关联关系
王惠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9,500,000股股份,占比52.78%。
吴春霞女士为王惠武先生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晓男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198,000股股份,占比1.10%。
沈阳彤鹄峰商贸有限公司为王惠武实际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4,783,200股股份,占比26.57%。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7 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
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
为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0日。公司关联方王惠武、吴春
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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