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及个人;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资本市场媒体;
(四)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如无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的投资者为上述人员或机构的总称。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有关 ESG 内容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
(六)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人力资源政策;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信息;
(九)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通过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利用证券交易所网络设施等平台,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沟通交流:
(一)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向公众提供平等的机会以获取公司的信息。
(二)网络沟通渠道
公司应充分重视公司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网站内容,为投资者获取信息建立便利、快捷的渠道。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登载法定信息披露资料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供投资者查阅或下载。
公司应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查看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及股东关系的交流活动。
(三)投资者关系咨询电话、传真和邮件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关系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公布,由负责投资者关系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和回复。咨询电话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四)现场调研
公司欢迎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以促进投资人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了解。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过程,使参观者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注意避免让来访者有机会接触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五)投资者说明会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长/总裁应该出席。
投资者说明会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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