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
立监事会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新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
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
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
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24 号”
2 监会“证监许可[2011]1124 号”文批准,首
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 亿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 亿股,于
股,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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