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范与化解风险,增强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洗钱风险、信息技术风险、运营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及全程管理。
第四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类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确保承受的风险与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覆盖、前瞻性、全局性、有效性、匹配性五项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全面风险管理覆盖各类业务与管理活动;覆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类型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覆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全部管理流程。
(二)前瞻性原则。公司坚持预防第一的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建立健全覆盖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全景式、穿透式的管理体系,及时识别并有效管控风险业务,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
(三)全局性原则。公司关注业务风险外溢及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及传导,强化跨区域、跨市场、跨境风险识别监测应对,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经营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市场和宏观经济情况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性,加强对各类风险的发生原因、影响程度、发展变化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应对,有效管控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
(五)匹配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发展战略、发展阶段、业务特点、风险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相适应,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优化调整。
第六条 公司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核心价值观,在全公司推行稳健的风险文化,形成与公司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价值准则、职业操守,建立培训、宣导和监督机制并纳入考核体系。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第七条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包括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四个层级构成。
各业务部门(包括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稽核监察部构成公司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立部门间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监控管理各类风险。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树立与公司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公司风险文化建设;
(二)审议批准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并推动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有效实施;
(三)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四)审议批准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五)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
(六)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
(七)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直接沟通机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二)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三)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
(四)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五)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风险报告、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六)监督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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