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安永华明”)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
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截至 2025 年
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A 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宋雪强先生,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燕女士,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小东先生,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 28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27 万元。
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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