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對本通函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有關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
浙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016)
建議派發2025年度股息
建議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及
2025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本行謹訂於2026年6月8 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於中國浙江杭州上城區民心路1號浙商銀行總行大樓舉行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8頁至第10頁。
不論 閣下能否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務請細閱年度股東大會通告,並盡早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交回該表格。H股股東須於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 24 小時前(即不遲於2026年6月7日(星期日)下午2時30分)以專人送遞或郵寄方式將代表委任表格送交本行 H 股股份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閣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按 閣下的意願親自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5月7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一、 序言...... 3
二、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事項
建議派發2025年度股息 ...... 4
建議聘請2026年度會計師事務所...... 6
三、 年度股東大會 ...... 6
四、 以投票方式表決 ...... 6
五、 推薦意見 ...... 7
2025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 8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下文所載的涵義:
「A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該等
股份在上交所上市,以人民幣認購
「A股股東」 指 持有A股之股東
「年度股東大會」 指 本行謹訂於2026年6月8 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於
中國浙江杭州上城區民心路1號浙商銀行總行大樓召
開的2025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本行」 指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
行,前身為根據中國法律於1993年4月16日在中國
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銀行,於2004年6月30日獲中
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改製成為股份有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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