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
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
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增持主体”)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相关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6,712,2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21,043,107
元,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金额下限的 105.2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增持主体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611,96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9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 9,324,1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3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年 4 月 9 日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6,712,2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21,043,107
元,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金额下限的 105.2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9,324,1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39%。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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