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2025 年 12月 3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可转授权予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调整和修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备案等事宜。
本公司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修改意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调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备案等事宜,并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调整和修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次《公司章程》调整内容如下: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根据监管意见及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作出修订
《公司章程》条文 后的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九条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浙商银行委员会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浙商银行委员会 (简称“浙商银行党委”)。本行党委设书(简称“浙商银行党委”)。本行党委设书 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 名。本行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名。本行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本行党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本行党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 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坚定拥护“两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 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 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践行金融工作严治党,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 的政治性、人民性,明确将习近平同志在浙性,明确将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 江工作期间对浙商银行的“九十九字”重要商银行的“九十九字”重要批示作为“传家 批示作为“传家宝、指南针、动力源”,将宝、指南针、动力源”,将每年1月24日确 每年1月24日确定为本行党组织固定主题党定为本行党组织固定主题党日,以“一流的 日,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构建以“正、 面构建以“正、简、专、协、廉”为核心的简、专、协、廉”为核心的政治生态,积极 政治生态,积极打造“金融企业党建样
打造“金融企业党建样本”,以高质量党建 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 期间对浙商银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
织保证。 质量党建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
保证和组织保证。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根据监管意见及法律法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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