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亚华电子2018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经2017年1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2月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29名投资者共计发行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3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219535156588账户,并经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6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2018年3月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219535156588。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为:偿还股东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8年4月12日,公司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8]1399号),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0.00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500,000.00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500,000.00
其中:偿还股东借款 6,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
其中:供应付款 2,212,829.69
投资款 400,000.00
展会费 110,000.00
技术服务费 420,000.00
中介费 830,000.00
设计费 150,000.00
工资 1,377,170.31
三、募集资金余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