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3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5 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款
原条款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条款内容
第 1 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 1 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 “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确 保股东大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 保股东大会股东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东大会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法律法规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 2 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 第 2 条 股东大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 东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
第 3 条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 第 3 条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
行。
第 4 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述情形 第 4 条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临时股东大会: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或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原条款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版)》条款内容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分之一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分之一时;
数的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总数的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监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
说明原因并公告。 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5 条 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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