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新集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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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被提名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孙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程茂玖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提名万磊先生、王绪民先生、张学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渠慎杰先生为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提名张全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提名王世仓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提名戴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姚直书 吴凤东 孔令勇
202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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