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7:13:21 股吧网页版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1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审计,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56,968.13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
议案》,关联董事刘峰、孙凯、潘红霞、彭卫东回避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楚源工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2025 年与楚源工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预计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
易总额为 61,624.22 万元,2025 年实际发生 56,968.13 万元,比计划
减少 4,656.09 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生产条件变化和物资需求影响,减少劳务服务及后勤服务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楚源工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持股 53.56%的控股公司。

(二)关联关系

楚源工贸系中国中煤控股,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楚源工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后勤、资产租赁、班中餐、园林工程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拟分别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
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供料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和园林服
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