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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H股公告—成立合资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 遠 海 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OSCO SHIPPING Holdings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19)

關連交易

成立合資公司

成立合資公司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運(香 港)與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港物流集團及中交四航局共同訂立合資協議。 據此,訂約方同意共同成立合資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運(香港)的 出資金額為人民幣37,000萬元(相當於約40,511萬港元),廣州中遠海運物流、 深圳港物流集團及中交四航局的出資金額則分別為人民幣30,000萬元(相當於約 32,847萬港元)、人民幣23,000萬元(相當於約25,183萬港元)及人民幣 10,000 萬 元(相當於約10,949萬港元),全數計入合資公司註冊資本。
於完成合資公司的設立後,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0萬元(相當於 約 109,490 萬港元),其中,中遠集運(香港)、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港物流 集團及中交四航局將分別持有合資公司的37%、30%、23%及10%股權;合資公 司將成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報表將會綜合併入本集團財務 報表。
香港上市規則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中遠海運及其聯繫人控制或有權控制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 約45.25%。因此,中遠海運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廣州中 遠海運物流為中遠海運透過中遠海運物流供應鏈所控制的公司。根據香港上市 規則第十四A章,廣州中遠海運物流為中遠海運的聯繫人,同為本公司的關連人 士,故成立合資公司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合資協議項下成立合資公司的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 則第14.07 條所界定)高於 0.1%但均低於5%,故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 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運(香港)與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港物流集團及中交四航局共同訂立合資協議。 據此,訂約方同意共同成立合資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遠集運(香港)的出 資金額為人民幣 37,000 萬元(相當於約 40,511萬港元),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 港物流集團及中交四航局的出資金額則分別為人民幣30,000萬元(相當於約32,847 萬港元)、人民幣23,000萬元(相當於約25,183萬港元)及人民幣10,000萬元(相當 於約10,949萬港元),全數計入合資公司註冊資本。
於完成合資公司的設立後,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0萬元(相當於約 109,490萬港元),其中,中遠集運(香港)、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港物流集團 及中交四航局將分別持有合資公司的37%、30%、23%及10%股權。
合資協議的主要條款
合資協議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訂約方 : (a) 中遠集運(香港);

(b) 廣州中遠海運物流;

(c) 深圳港物流集團;及

(d) 中交四航局。

合資公司名稱及性質 : 深圳中遠海運智慧供應鏈有限公司作為一家有限
責任公司

109,490萬港元),中遠集運(香港)、廣州中遠海運物流、深圳港物流集團及中交四航局將分別佔合資公司初期註冊資本的37%、30%、23%及10%股權,各訂約方將按股權佔比分兩期注資:
(1) 在合資公司註冊登記完成的6周 內 , 中 遠 集 運( 香 港 )將 出 資 人 民 幣 2 3 , 6 8 0萬
元(相當於約25,927萬港元)、廣州中遠海運物流將出資人民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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