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02:26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控:中远海控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订造十二艘13,600TEU型集装箱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1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订造十二艘 13,600TEU 型集装箱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4月29日,东方海外全资附属单船公司与沪东中华、中船贸易签订12份造船协议,以每艘1.85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2.69亿元1)的价格共计订造12艘13,6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本次交易总价为22.2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52.27亿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集团在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成交金额累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9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海外”;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东方海外集团”)全资附属单船公司同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沪东中华”或“建造商”)、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中船贸易”,与沪东中华合称“卖方”)订造合计十二艘13,6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1 按2026年4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589元折算。下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日,东方海外全资附属单船公司与卖方签订合计十二份造船协议订造十二艘13,6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简称“本次交易”),每艘合同造价1.85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2.69亿元),本次交易总价为22.2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52.27亿元)。

本集团在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成交金额累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卖方为沪东中华和中船贸易。

(一)沪东中华

企业名称: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26335X7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851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515737.107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船用柴油机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160t及以下桥式起重机;600t及以下门式起重机,高层建筑钢结构、桥梁及大型钢结构、市政工程建筑、金属结构、网架工程(壹级)的制造、安装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工业设备工程安装、修理,一级起重机械安装,船用配件的设计、制造、服务及修理,铸钢件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中船贸易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027Q

成立时间:1983年2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