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1697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起暂停转让。原预计
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后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预计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本次重大事项为战略合作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开市起暂停
转让后,已积极就拟投资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及各相关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与洽谈,就当地各项政策及法规进行深入调研,目前公司就拟投资的具体地点、生产厂房各项配套设施、当地各项政策法规等已基本达成共识。
公司一直积极持续推进以期尽快达成合作事宜。但因疫情影响,诸多工作被迫拖延乃至大量需要实地调研和面谈的工作,近期才得以恢复开展,合作事项的时间进程受到很大影响。
截至目前,由于相关工作仍未完成,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的情形在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前难于消除,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优新材,证券代码:831697)
将再次延期恢复转让,公司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时点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公告编号:2020-041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并恢复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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