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6817 证券简称:优普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具
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者协调第三方回购的保护措施,回
购价格为投资者认购价款×(1+8%)N–投资期间已经获得的分红。其中,
N=投资者股票交割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期间日/360天。”
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公告编号:2019-028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5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投资者认购价款×(1+8%)N–投资期间已经获得的分红。其中,N=投资者股票交割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期间日/360天。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半个月内,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明确提出回购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身份信息、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回购承诺履行期间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6个月内。
(五)争议调解机制
公告编号:2019-028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郑重提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