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管理机制,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
(三)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负债水平和实际筹
资能力相适应,不影响公司主业发展;
(四)投资活动应当注重投资风险防控,科学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作出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为董事会统筹、协调、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和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七条 公司风险和合规预审小组由财务、法律、业务、审计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和投资风险等因素的评估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八条 公司产业投资部是对外投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产业投资部负责对公司本级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价值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研究、尽调和评估,并提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和投后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是其对外投资的执行主体、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报公司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第十条 公司产业投资部和子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任务,于每年 2 月底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年度投资执行情况,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水平,投资结构分析,投资资金来源,拟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股权投资项目情况。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与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一)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对外投资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的,或对外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对外投资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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