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40:37 股吧网页版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 年 4 月 29 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
行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张
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1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同意本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本集团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2026 年于境内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不含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后偿性金融债券)不超过 3,710 亿元人民币等值。
2.本次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额度的有效期起始日为股东会审

议批准本发行计划后一日,终止日原则上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若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未使用完毕,在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之前,剩余额度仍然有效。

3.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监管机构审批要求,择机决定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品种、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发行、发行后信息披露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与额度实际使用期限保持一致。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按照以上发行计划发行的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
柱 信 息 披 露 报 告 》 请 参 见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 2026 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 2025 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建设银行 2025 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将向本行股东会汇报,详情将于股东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工作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 2025 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提名纪志宏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纪志宏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纪志宏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本项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纪志宏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纪志宏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任职期限三年,自本行股东会选举其连任本行执行董事之日起计算。本项提名将提交本行股东会选举。

纪志宏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自 2023 年 6 月起出
任本行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25 年 4 月起兼
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1 月起兼任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理事会理
事长。2013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其间 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兼任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主任;
2012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