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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8:36:41 股吧网页版
苏垦农发:苏垦农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
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中兴华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所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中兴华
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展开审计计划阶段交流,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中兴华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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