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36:42 股吧网页版
苏垦农发:苏垦农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属于农林牧渔行业,中兴华所在本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 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始从事 始在本 复核上市公司
师 上市公 所执业 审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张伟 2017 年 2012 年 2017 年 [注 1]

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紫娟 2016 年 2012 年 2016 年 [注 2]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晖妤 2009 年 2007 年 2024 年 [注 3]

[注 1]近三年签署了江南水务(601199)2024 年度审计报告、太阳股份(837129)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近三年签署了美特林科(836136)2022 年度审计报告、康利亚(836225)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为江苏有线(600959)、悦达投资(600805)、江苏新能(603693)、 紫金银行(601860)、东华能源(002221)、江南水务(601199)等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本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