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纯祥)
2025 年度,作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赵纯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澳大利亚 Curtin 大学、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现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国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理事、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 自 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6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积极了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已亲自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次审计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对经营管理的调查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5年度,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以及向公司开展员工培训等方式到公司现场进行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资料,提供专业意见。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学习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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