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1.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提供20,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2.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光明)提供 2,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两个控股子公司提供 22,000 万
元委托贷款,其中向金钼汝阳提供 20,000 万元委托贷款,向金钼光明提供 2,000 万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担保方式均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固定资产。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风险可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金钼汝阳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67583564066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9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
法定代表人姓名:贺昕
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等。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90,786,130.67 3,666,117,817.63
负债总额 676,716,922.20 765,319,801.92
净资产 3,114,069,208.47 2,900,798,015.71
营业收入 537,158,389.80 2,511,912,299.56
净利润 205,389,714.17 932,304,159.18
资产负债率 17.85% 20.88%
3.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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