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制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体如下:
李富有先生,1953 年生,经济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制度与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曾任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温州商学院等高校特聘教授;陕西富晨创业投资公司、西安泉佑集团公司等公司的经济顾问;现任公司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参加 通讯参加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富有 10 1 9 0 0 否 全部同意
(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富有 1 1 0
(三)在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4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选任、薪酬兑现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在现场工作、学习、参加培训及与公司沟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期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2025 年第 3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持
续提高履职能力;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文件和材料,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我切实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保证了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均能够按照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及时发送会议材料,并在事前与我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便于我做出独立判断。
(五)独立董事独立性确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个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就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成果等事项与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互动交流。
(七)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单独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咨询和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发表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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