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
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股) 本的比例(%) 额(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10,000 万 元
1 权激励 481.47—722.19 0.33—0.49 (含)-15,000
万元(含)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10,000 万 元
2 册资本 481.47—722.19 0.33—0.49 (含)-15,000
万元(含)
20,000 万 元
合计 962.94—1444.38 0.66—0.98 (含)-30,000
万元(含)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数据,合计数据尾差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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