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下同) 。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7 元/股 ,即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需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 A 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5/11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20.7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962.94万股~1,444.38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6%~0.9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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