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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5 18:28:00 股吧网页版
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第四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4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第四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20.77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20.73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24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2026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议案》:公司将以 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2 元(含税)。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7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0.73 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生效。具体
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权益分派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
为 0.042 元/股,不涉及送股或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77-0.042)+0]÷(1+0)≈20.7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73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4.79 万股至1,447.1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6%至 0.99%。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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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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