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爱玲)
本人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法行使公司赋予的各项职权。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与运营情况,全面审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与决策支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潘爱玲,女,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三维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2025 年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等在内的67项议案。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形,亦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相关背景与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审慎、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经审慎考量,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会议次数
潘爱玲 6 6 0 议案全部同意
2、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会议参加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潘爱玲 4 4
3、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度,公司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专门会议,结合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就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或会计师进行详细沟通了解;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内部控制及内部审
计工作情况进行讨论和审议。公司对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询皆给予充分及时的回复,对提出的建议积极推进实施。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及审议每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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