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7:18:03 股吧网页版
宝钢包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宝钢包装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3 年,公司与关联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以下甲方指财务公司、乙方指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每日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人民币 6 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不超过授信额度范围,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的利率及费率协商确定;

(3)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定价原则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存款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承诺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参照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2024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均依据已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额度、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6 亿
元。因年底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存款余额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当日超过 6 亿
元,公司知悉后已立即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对相关存款进行划转,划转完成后,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0.67 亿元,在存款限额以内。2024 年度,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
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并加以执行。

针对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制定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了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的财务报
表,对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拟制了《关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开展相关业务,严格把控风险,未发生风险事件。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针对金融服务协议的签订与相关交易、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资料,公司对上述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限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