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1 月 13 日,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
《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实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4 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9.53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部分激励对象所涉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 2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6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41 元/股,预留部分未授予的 380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手续。
10.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9.41元/股调整为 9.289 元/股,并对所涉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 99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首次授予但未行权的合计 2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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